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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爆除尘器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哪些要求
2020-10-16

1、防爆除尘器箱体符合以下要求:

a)箱体采用钢质金属材料,若采用其他材料则选用阻燃材料且采取防静电措施,不应选用铝质金属材料。

b)箱体的设计强度能够承受采取防爆措施后产生的*大爆炸压力,设置在建筑物内的箱体采用钢质金属材料及焊接结构。

c)方形箱体的箱板之间的夹角做圆弧化处理。

d)箱体内部表面光滑,钢制金属材料箱体应采用防锈措施,不应使用铝涂料。

2、干式除尘器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、连续输灰。

3、 铝镁粉尘和木制品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;其他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若采用正压吹送粉尘,则应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。

4、铝镁粉尘不应与铁质粉尘,以及其他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合用同一除尘系统,除尘系统不应与带有燃气体、高温气体、烟尘等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。

5、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应有火花进入,对存在火花经由吸尘罩或吸尘柜吸入风管危险的生产加工系统,应采用阻隔火花进入风管及除尘器的措施。

6、除尘系统应设置符合下列要求的控制装置:

a)启动与停机。除尘系统应先于生产加工系统启动,生产加工系统停机时除尘系统应至少延时10min停机。

b)保护联锁。除尘系统应设置保护联锁装置,当监测装置发出声光报警信号,以及隔爆、抑爆装置启动时,保护联锁装置应同时启动控制保护。

7、除尘系统的监测报警装置应装设在易于观察的位置。

8、除尘系统应按照GB 2894的要求设置安全标志,风管应按照GB 7231的要求设置安全标识、识别色、或识别符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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